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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三七五減租土地回收問題

  •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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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15:57 
  • 文章人氣:1536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的,母親是佃農,家中有塊三七五減租農地
    在今年三月之後,土地祭祀公業要求要解除租約
    理由:

    1、台中市政府開徵地價稅
    2、長期沒有收到租金

    理由1的話,因那塊地在味丹工廠旁邊,種的東西也不太能吃所以我媽只
    在那裡種些簡單的地瓜葉,所以沒辦法全種作物,作物也不能吃

    理由2的話:因為地主不收租所以後來也沒有繳租金
    問題:1、地主可依以上理由要求解約嗎?2、若解約我們可以拿到補償嗎?大約多少
    我查了一下公告地價:公告現值:12600,公告地價1900,面積2302
    煩請法律達人幫忙解惑一下,感激不盡。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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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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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期屆滿前之終止,須符合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規定:耕地租約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一、承租死亡而無繼承人時。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三、地租積欠達2年之總額時。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1年不為耕作時。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依前項第五款規定,終止租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一、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二、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三、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故若不符合相關規定,似不得終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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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