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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公司的文書資料被離職員工拿走!幫幫忙!

  • 曉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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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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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年初離職把公司的文書報告帶走~也帶走他自己健康檢查報告

    1.因為健康檢查報告是公司出的錢 請問這是不是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2.帶走公司的相關文件資料是不是算是竊取了呢? ((他並未告知說帶走文書資料

     是我們事後整理電腦才發現的!))

    3.請問假如我們公司自行擬的存證信函也具法律效力嗎?

    4.存證信函是不是也做可做為證據?  假如有其他同事的幫助才帶走公司的文書資料  是不是那位同事也涉及了這件事情 是不是也需要一併寄存證信函?

    5.存證信函寄出是不是也會影響到收件者的出境?

    希望能詳細的幫我回答! 拜託了! 謝謝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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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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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1. 雖然是公司出錢, 但健檢報告屬於員工的個資, 是屬於員工的. 除非他有同意公司也可保留一份健檢資料, 那那份就是公司的

    2. 私自拿走屬於公司的資料文件, 會構成竊盜

    3. 存證信函是單方寫的, 原則上不能作為犯罪證據, 也和限制出境無關

    4. 這個案例中, 寫不寫存證信函法律上關係不大, 因為本就應還給公司. 寫存證信函催促他返還, 當然也可以(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