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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曉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3 | 最近登入:103-18-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員工年初離職把公司的文書報告帶走~也帶走他自己健康檢查報告 1.因為健康檢查報告是公司出的錢 請問這是不是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2.帶走公司的相關文件資料是不是算是竊取了呢? ((他並未告知說帶走文書資料  是我們事後整理電腦才發現的!)) 3.請問假如我們公司自行擬的存證信函也具法律效力嗎? 4.存證信函是不是也做可做為證據?  假如有其他同事的幫助才帶走公司的文書資料  是不是那位同事也涉及了這件事情 是不是也需要一併寄存證信函? 5.存證信函寄出是不是也會影響到收件者的出境? 希望能詳細的幫我回答! 拜託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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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