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3/12遭詐騙,對方假借遠東商銀謊稱我於<二手書之戀>購買的二手書,弄錯成分期付款,要我到ATM操作取消,當我驚覺被騙時,已匯出約三萬元到對方帳戶,打165後到派出所報案,已拿到三聯單。
我想請問:
1.抓到犯人是否會直接判決?若想拿回錢需要另提民事訴訟嗎?
2.若需要提民事是要到地院還是簡易庭?
3.只抓到人頭戶並且聲稱無辜是否錢就拿不回來?
4.我有權利向網拍平台求償嗎?(有看過一些網友成功的例子)
5.若有求償可能我信件應如何寫?(可著重那些方面下筆)需要寄存證信 函嗎?
安安:
如果有抓到犯人,還必須經過偵查、審判的程序,並非直接判決。
如果其不法所得仍有剩餘而可以確定您就是被害人以及詐騙金額的話,待案件確定後,即可聲請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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