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 路權問題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08 22:05
- 文章人氣:323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按照交通規則,左方車必須禮讓右方車,其次,由於你們已經過了路口,如果撞擊點是在車側,那麼你們只要注意回答問題,避免有被認定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回答,基本上對方為主要肇事原因。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