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孩子戶籍上父親姓名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15 13:47
- 文章人氣:590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改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15 19:56
- 文章人氣:583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認領是生父對於非婚生子女承認為其生父而領為自己子女之單獨行為,以生父與非婚生子女間有真實之血統關係為要件,如無真實的血統關係存在者,不得因認領而成為父子,其認領行為應屬無效。
循此,除非認領人與您的子女間並不具有真實的血統關係,而得提起認領無效之訴,否則其親子關係即因認領行為有效而因此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