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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盜用

  • 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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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6 13:45 
  • 文章人氣: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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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自己本身會製作一些關於產品相關的商品圖或者實體拍攝圖
    最近實在是一直一直在被不認識的人拿去做使用也未經同意
    想說要做提告
    上網查過一些相關資料
    要備妥該人盜用的資料以及我本身的原始檔 
    若有他個資也可以放進去嗎?

    另外若要提告是否該找律師委任會比較好?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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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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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害著作權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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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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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依據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著作的權利著作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的權利。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將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重製」部分,依據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應負賠償責任,且依據同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公開傳輸」部分,依據同法第92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然而,如果對方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等「合理使用」的情形,或能透過著作權法第65條判斷符合合理使用之標準,像是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目的重製一小部分公開發表的著作,較有可能不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您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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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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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有侵害著作權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及民事起訴求償  2.如果單純只是未經同意使用圖片  這跟個人資料保護應該是沒有關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