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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爭執

  • jac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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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8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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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在fb跟某a起了一些紛爭,導致其他人也一起來圍剿我

    因為是一個二手社團,其中一個人說了那我乾脆去找個上流

    社會的二手衣櫃賣算了,這有構成悔辱嗎還是其他的,因為

    那些都只是旁觀者而我也沒也任何攻擊任何人,但卻看到那些

    言論讓我不舒服我可提民事訴訟嗎?請求賠償得機率高嗎?

    主要我要讓他們知道他們需要對他們的言論負責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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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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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網路上留言侵害他人名譽,確實構成民事賠償責任,但是仍然必須視對方所張貼的留言而定,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網頁截圖之後,進行正式諮詢,以利請求賠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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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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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單純你陳述的內容這樣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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