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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外遇對象財務糾紛

  • 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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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31 06:32 
  • 文章人氣:995
  • 個人積分:6
  • 前幾天結束婚外情和老婆坦承外遇,同時向外遇對象要求交往期間所積欠債務八萬元及手機。但外遇對象要脅我需承諾刪除所有交往照片(非不雅照)及之前兩人所共有FB帳號(帳號為我所創建,但名稱為兩人姓名),且不得再以任何名義騷擾他及他家人。我為了早日釐清債務已答應,但雙方僅是藉由簡訊方式達成協議,並未見面及簽下任何承諾書。想請問如果我現在已收回欠款,是否能已遭受威脅的名義重新開啟被關閉的FB帳號及如果我在FB上公開我們兩人照片,是否有觸法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