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要不回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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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3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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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還是要先證明確實屬於你個人所有東西 且你確實有將電腦燈東西借給對方使用 可以提出相關對話紀錄為證 2.如果你可以證明 對方可能有侵占的問題 3.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看對方如何回應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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