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國有地申請通路權,事前被鄰居侵占,如何取回通行權?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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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0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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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說明您為合法權利人,請求對方限期拆除,若屆期對方仍拒不拆除,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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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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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對方架設圍籬排除所有權人或其他使用權人之使用,此部分應已構成刑事竊佔罪,後續建議您可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告知其乃無權占有並限期自行拆除,否則逕行提出刑事告訴,屆時若仍未獲置理者,則提出刑事告訴,如此或可促使其儘速自行停止竊佔行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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