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精神不繼車禍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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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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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應先洽詢您的保險公司此部分是否在保險理賠之範圍內,以便協商處理,另請注意,相關協商最好能協商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出面洽商為妥,否則恐有遭保險公司否認和解效力之可能。
保險法第93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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