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失致死 ( 附鑑定意見書) 刑事部分問題

- 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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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1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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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至今將近六個月,對方傷重經治療後,與幾日前不治
因此,敝人涉嫌過失致死罪 ( 公訴罪 )
以下為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內容(敝人為乙方):
"柒、鑑定意見:
一、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與前行乙機車保持安全距離,適乙機車遇前方車輛變換車道而減速時,甲機車煞、閃不及,由後擦撞前行乙機車後載之貨物失控肇事,為肇事原因。
二、乙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肇事因素(惟後載物品超寬,有違規定)
"
問題一
敝人在刑事上可能之刑責 ( 無罪? 緩刑? )
問題二
甲方家屬求償時,以刑逼民的可能 ( 如緩刑與否常與有無和解有關 ) 如何應對?
問題三
綜上一二問題之考量,應申請法扶律師(過失致死為非強制辯護案件),還是申請一般的付費律師為敝人出庭辯護(刑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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