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妨礙家庭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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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2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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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對方有結婚,那可以從主觀要件做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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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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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2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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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您主觀上具有妨害家庭之故意,而民事賠償責任部分,亦至少您有過失而侵害其基於配偶身分之權益,造成其損害為要件,如果完全不知其為有夫之婦,亦無其他超逾一般社交往來之親蜜接觸,基本上是不會構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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