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A訂立遺囑時,在眾子女、兒孫中,明言指定由其中一位女兒B,單獨繼承唯一的一小筆房屋和土地,則:
1. 是否與其他子女的特留分抵觸?其他子女能否拒絕這項指定,重分配遺產?
2. 若這樣的遺囑可以成立,那麼A百年終老後,B所需負擔的遺產/遺贈稅如何計算?
謝謝律師!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應視A所遺留下來的遺產總額為何,再去計算每個應繼承人的特留分為多少,如果A的遺囑會去侵害到其他應繼承人的特留分,那麼其他應繼承人就可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若將所有遺產指定給B,當然會侵害其他繼承人特留分,受侵害人的繼承人可主張扣減權;另,遺產稅要先扣完才能分配遺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