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買賣問題?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01 23:00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108848
- 律師評價:2530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土地所有權人,您原可對對方主張拆屋還地、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但因目前您已拆除對方之鐵皮屋,似僅能主張之前之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惟您拆除之行為,亦為一毀損行為,對方亦可向您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故目前若對方無證據證明為您所拆除,應先拒絕承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