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育嬰假卻遭公司刁難
- F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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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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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您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3年多,從事採購一職,由於家庭因素需要向公司申請育嬰假在家照顧9個月大女兒,但公司卻藉故推託,不願正面答覆.
歷經1個月的爭取後,好不容易口頭允諾准予2個月的育嬰假,卻又告知必須於假期結束後配合公司政策輪調大陸地區工作,若是不從則會以不適任為由予以資遣,並委婉告知公司不會因而支付資遣費用,連帶著連同育嬰假部分都須重新審核.
目前又陷入兩難的局面,若是答應接受職務輪調,待假期結束後家中小孩一樣還是無人可以照顧,先生同時也應工作需求需要經常性出差,確實無法外派大陸工作.
想請問,若是公司真以調職五大原則來斷定不適任,那麼是否真的連資遣費用也都無法支領呢?
還請各位律師們能幫小女解答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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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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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的真的在符合調動五原則的情況下,要求您前往大陸工作,您拒絕配合,則公司確實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並且拒付資遣費。(但是還是必須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的規定)
2、本文認為,調往大陸工作要符合調動五原則,恐有ㄧ定的難度,可依依檢視,倘若公司違法調動或解職,則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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