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使用他個人帳戶私訊粉絲專頁辱罵內容
:沒水準的瘋婆,半夜就像母狗,在那隨便鬼叫發春
我知道這個沒辦法構成公然侮辱跟誹謗,
但是粉絲專頁有第三人帳號為管理員,是可以看到該內容的,
請問這是否能提出任何告訴警告對方要求道歉呢?
該人辱罵完後還到公開留言板上持續留言
但是留言的部分沒有辱罵,只是他不斷辯解,
也承認他私訊罵我 這樣的話能以公然侮辱罪提告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粉絲網頁倘若有數名會員,並且都可瀏覽到該內容,則此部分仍然可能涉犯妨害名譽。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將網頁內容截圖後,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刪除內容,否則依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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