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合約糾紛

- dor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16 14:04
- 文章人氣:448
- 個人積分:2
-
您好
本人於去年12月購買乙台機器,但有口頭說明如果銀行貸款沒過,將無法購法,請對方等待本人通知。
結果銀行貸款沒過,所以跟對方取消合約,對方卻要求已經完成的機器半成品的材料與工資,甚至於是其他部分的材料訂金。
請問這樣合理嗎?
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都一直有電話連絡,也都有說明必須等待銀行貸款後才能撥付訂金。
於第一次貸款未過時,已有跟對方說,也有寄合約暫停書信,但對方完全沒有回覆。
另外,合約並非公司負責人所蓋章,也沒有親自簽名,請問負責人需付賠償責任嗎?
以上問題,麻煩回覆,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