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錄取後並未履行面試時所約定之職務

- 王友正 (王友正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21 19:01
- 文章人氣:303
- 個人積分:282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37號
-
您好:若公司將您調任至非公司當時聘用您的職務時,除非另有契約約定,否則應經過您的同意,若未經您同意即將您調動到他職務上,您是可以拒絕公司的調動,甚至請求公司資遣。至於試用期滿是否調薪要看您與公司當時的約定如何,若公司並未具體承諾試用期後一定會將您調薪至某金額,試用期過後公司未予調薪並無違法問題。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 如有需要進一步討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或加LINE(lawyerwang0512)與我聯絡。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