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跟一家雞蛋糕業者花了8萬加盟,並且簽約契約,因家中有事,無法繼續營業想頂讓,告知加盟者,對方確回答我契約裡有寫,不得頂讓,而且如果不營業,要把所有他給我的生財器具歸還,平常我的原物料也是要跟加盟商拿,我想請問這樣怎麼辦法解決?花了8萬,連生財器具都是他的,還不能頂讓,原物料也要跟他拿,真不懂我加盟是拿到什麼?
您還是要詳閱契約內有無對您有利的約定,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一、要看加盟契約怎麼約定,不同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
二、原則上,如果把生財器具要由他沒收認定是違約金的性質則可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院酌減,但是對方的做法可能會提出他在這個加盟上面花了多少成本,所以就算認定是違約金也沒有過高的問題。
三、若果還有疑問可拿著加盟契約找個律師討論一下,不同的加盟條件會有不同的效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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