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冤無故.....接代跑腿工作..竟是遭逮捕..檢方認定我重犯列為被告.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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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檢方應係依照警方筆錄內容,認定您代跑路的行為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才將您轉為被告。建議在出庭前與律師洽談,以釐清您的供述內容及行為是否導致您構成幫助犯,並協助您向檢察官澄清您確實在不知情狀況成為詐騙集團跑路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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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0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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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涉及幫助犯罪的問題 2.如果你有收取對價 要說完全不知可能很難 至少會被認定有未必故意 3.但因為你不是集團主要成員 應該是有機會可以判到六個月以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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