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這裡有很多熱心的專業律師願意幫忙.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們家 謝謝
我前幾天陪家人開完庭
家人被打 告打我家人的人傷害
開庭中
法官問被告說 我們有提刑附民 問被告願不願意賠償
法官說如果我們接受刑附民的賠償就是和解了
但我上網查過 刑附民不是 刑事也會判決 民事賠償也會幫忙判這樣子嗎?
為什麼法官會說如果被告願意陪我們附民賠償就是和解了?
是法官極力在搓我們兩造和解嗎?
但後來在庭上被告認罪了
但被告很離譜連基本的醫療費都不願意陪
後來法官說會轉到民事庭
請問這樣子發展下去
亂打我家人的人 刑事上多多少少會得到制裁嗎?
民事庭是因為要決定他賠我們多少錢才要開的庭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