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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緣無故聲請保護令,可否告對方誣告

  • 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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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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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上周無緣無故去上了一趟法院

    對方只說可能是警察主動幫他申請保護令

    他完全不知道為什麼

    所以撤告

    有可能是對方說的在自己沒同意下

    警方幫他申請嗎?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家暴,所以對方完全提不出說明

    這樣浪費國家資源

    這樣我可以反對對方誣告

  • 何明諺 (何明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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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1 08:59 
  • 文章人氣: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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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

    警察機關是有權主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