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我剛買了一間中古屋,離交屋完成還未滿半年,近來連續幾日的豪大雨,造成房間窗戶下方的牆面有滲水出來,這個部分是可以依"漏水保固"請求前屋主處理的嗎?
(交屋前已知房屋某些地方有壁癌問題,此問題買賣雙方已協調達成共識;但此次因豪大雨造成某面牆壁滲水,並不在當初雙方講明的壁癌部份區域)
您好:
如果買賣契約中無保固條款,
亦可依民法規定於知悉漏水後六個月內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其餘則如同洪大律師所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即為法定保固責任
如您牆面之裂損係於交屋前存在即可向賣方主張
請勿受片面之法律資訊誤導而損害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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