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妨害名譽

妨害名譽

  • 阿銘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13 23:20 
  • 文章人氣:557
  • 個人積分:6
  • 你好

    我想請問,我之前有再fb,po罵我前女友的一些話, 因為再一起工作後來吵架,所以我罵他幹xx,他是我教出來的狗(我是之前的組長,後來沒做換他做組長,所以工作上的是幾乎都是我教他的)吃大便之類的,生完氣後,才知道罵得太慘了,所以我有後悔罵他,也有把po的文刪掉了,但他有把我當時罵他的文擷取下來,去警察局備案告我,我也有做完筆錄了,最近收到法院的傳票,請問這樣我罵他罪會很嚴重嗎?那對方的姊姊把我po的文放在他們那邊,那對方的姊姊也有罵我爛男人,那我前女友也罵我神經病?,我有把他們的對話拍下來,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是否也可以反告他們妨害名譽呢?不好意思因為家裡窮,請不起律師,再麻煩你們可以給我解答嗎?感謝你們,謝謝

     

  • 何明諺 (何明諺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13 23:43 
  • 文章人氣:242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您此段fb罵你前女友的對話若無設定公開,

    則可能不構成公然侮辱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阿銘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14 12:00 
  • 文章人氣:260
  • 個人積分:6
  • 回覆 何明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你好,我在fb是設朋友可看,那對方姐姐也是我朋友,那這樣算成立嗎?那對方姐姐也有設朋友可看,那他也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