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分居...想離婚

- Ji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14 14:50
- 文章人氣:881
- 個人積分:6
-
您好
想請問..結婚前因與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兩位女兒相處並不融洽,協議下先生同意婚後讓我暫時住在娘家,直到我孩子生下並已達讀幼稚園歲數再搬到夫家同住,但因當時是口頭承諾並未寫下任何契約
婚後的兩年之中,先生常因我未與他們同住為由,多次爭吵不休...惡意批評我對他小孩有成見..未盡媳婦之責等等,後來有次帶女兒回夫家無意間看見先生與一名陌生女子的曖昧簡訊(當時我也無拍下存證)...終於慢慢釐清先生是想假藉爭吵逼我主動提離婚
上月無意間懷孕,先生誘騙我去將小孩拿掉,隔兩週後又拿我沒與他們同住的理由要求離婚(目前為止我們都沒聯繫,也還沒簽離婚協議)...至今1足月,期間先生只匯女兒的保母費用,其餘生活費均不負責....
一路下來身心俱疲..只想好好照顧女兒,不想再與夫家有任何牽扯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14 16:43
- 文章人氣:349
- 個人積分:52762
- 律師評價:1416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對方惡意批評、故意爭吵、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均未扶養子女等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包含證人或是證物均可),則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判決離婚,且您完全沒有過失,並且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才能請求,實務上比較少。應該是請求子女扶養費用為佳。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