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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與補休

  • 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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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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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任職的公司,於加班費方面

    是申請了加班之後,會先算成補休,等該季結算完沒有其他的請假,才會變成加班費發下

    如果在期間內有請事假的動作,補休就會被扣掉而請不到加班

    但重點在於,目前的公司加班費是一季結算一次

    所以加班之後都不能夠請事假,不然就領不到加班費(因為會先變成補休被扣掉)

    想請問目前這種補修以及加班費季領的計算方式,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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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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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部分,公司已經違反勞基法的應該依法給予薪資的規定,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因為您說的三樣東西是不一樣的,不得相互影響。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