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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恐嚇 急

  • 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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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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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說  自己不想活

    也不會讓我們活著

    看我們有幾個人可以陪他死

    請問這樣能構成恐嚇

     

    我有證據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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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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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對方的行為觸犯刑法第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只要以危害您生命的事實,通知您使您生畏懼之心,即可成立恐嚇罪。建議您先與律師溝通,瞭解您所持有證據是否齊全,再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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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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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該言論之錄音或截圖等證據,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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