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Q版、LOGO遭盜用製商品販售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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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4 10:40 最後編輯日期:103-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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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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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可以將證據整理後,具狀提出刑事侵害著作權罪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對方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提出刑事告訴並無須繳納裁判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一審亦無裁判費(二、三審上訴費用由上訴人墊付,敗訴之人負擔),律師酬金則建議您應與律師協商洽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1.如果對方是未滿18歲之人,則刑事部分會由少年法庭先行處理,如果少年法庭調查後自行為保護處分,則不會移給檢察官起訴,就沒有後續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您就只能在發現損害時起2年內自行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裁判費約為請求金額之1.1%。
2.臉書事後才關閉對於您原本之蒐證應無影響,只要您能證明確實為對方所刊登之網頁資訊。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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