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車發生車禍

- 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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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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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台北人,昨天在台東的機車行租了機車(1日350元),載有一位乘客,在無號誌燈的十字路口被右方小貨車撞機車後方,我及乘客都有流血挫傷等等,我當日出院,隔日一早回台北,乘客則多住院一日。肇事者表示會請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問題。
問題是租車行像我索賠修車費用19770元整,以及日後可能的租車費用,可是我認為該車應該不會修到這麼多錢,而且還沒有拿到估價單,再者在我送醫後,肇事者說車行的人還騎得回去,可是卻說引擎都壞了。之後租車行一直向我索賠,我怕有問題,就先拖延,並表示願意付之後的租金所失利益。
租車行說對方沒有來關切及相關事宜,而我問肇事者他說他不清楚,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是車行說保險公司沒有找他們。
我想如果我現在全額賠了,但是日後和解或調解的話可能會因為折舊而損失不少錢(車很舊但不清楚車齡) ,目前沒有和解或其他行為。
請問我該主動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嗎?因為車行一直催我繳錢。
還有和解一定要在事故地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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