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偷竊與強盜 > 上班被冤妄偷錢

上班被冤妄偷錢

  • 小呆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6 02:12 
  • 文章人氣:945
  • 個人積分:2
  • 我因為上班的壓力大,有去看精神科醫生,但是每次我放假完,上班早晚班交接班就少錢,不是少100, 200, 500, 店長都誣賴我是我偷的,我並沒有做這件事,他都一直跟別人說是我做的,這樣算不算是毀謗罪啊?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6 10:15 
  • 文章人氣:274
  • 個人積分:4964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店長已經涉犯妨害名譽罪嫌,您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2、倘若以此為由扣您的薪資或是解雇您,您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蒐證,然後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店長賠償認錯,否則依法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6 10:15 
  • 文章人氣:307
  • 個人積分:1362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方將您的事情以口頭分散傳布給多數的不特定人知道的意思,並以具體的事實去毀壞貶損您在社會上的聲譽,便成立了普通誹謗罪。民事方面,對方侵害了您的人格權名譽,因此您對對方提起告訴並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