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某女子短暫交往,後來分開與其他人結婚。後來該女子並不甘願,除了在我太太臉書訊息上留言說我外遇(婚前有重疊),並針對我太太的朋友到處留言,說我是爛人,到處外遇。我忍無可忍,想要告她,請問要怎麼作,或有甚麼更有效的方式讓她停止這樣的行為?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誹謗罪。
2、本文建議可以截圖蒐證之後,委請律師發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停止行為並且賠償,否則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起民事附帶民事訴訟。
3、並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及請求權時效2年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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