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前年發生車禍,主要是坑洞,列為國家賠償案件,當時我在當兵
是志願役,役期到了想繼續簽 可是當時車禍,左手骨折沒有好,不能再續簽
工作能力也變差導致收入減少
這部分能申請國家賠償嗎?,賠償金額是用什麼字體?
如果可以我該怎請求?一年薪資收入會太高嗎?
要先書面向主關機關請求賠償,主管機關據覺或逾期未回應,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求償,你想請求的收入損失如果被認定與坑洞造成的傷害有因果關係的話,那可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應注意是否已經超過兩年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至於請求金額應視您所受傷害程度及學經歷狀況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你想請求的收入損失如果被認定與坑洞造成的傷害有因果關係的話
這句是意思是由 政府相關機構認定嗎?
也就是說 先用書面請求看結果之後再下定論?
您好!因果關係存在是賠償的前提,程序上應先向該管政府機關申請,此時當然是由政府機關認定有因果關係才可能賠償,若您不服,接著就可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最終由法官來判斷是否應賠償及賠償額度。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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