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被撞,求償詢問,謝謝!
- chun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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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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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方原為輕度弱視(視力約0.1),經車禍後手術過2次,目前醫師證明已明確寫明 經醫療後視力為0.01(查過資料應屬於殘廢第八等級),目前準備進入市政府調解委員會,請求協助問題如下:
1.除醫療單據相關列屬於對方強制險範圍外,請問 殘廢給付須如何求償?是肇事方賠償還是雙方保險公司皆可求償?
2.如評估想更換義眼,是否可將詢問到的換義眼費用及相關醫療支出一併求償?
3.一般恢復期計算該如何定義?
4.關於減少勞動力之損害該如何列舉求償金額?是否有公式可循?
5.關於精神撫慰金該如何爭取?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多,真的希望能麻煩您的協助了,謝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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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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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醫療及殘廢等損害均屬強制險之保障範圍,基本上是肇事方之賠償責任,
2.可以將詢問到的換義眼費用及相關醫療支出一併求償,但應證明其必要性。
3.一般恢復期計算應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
4.關於減少勞動力之損害應依被害人之年齡、薪資、減少比例並扣除中間利息計算。
5.關於精神撫慰金應視被害人受傷程度及雙方之學經歷背景、經濟狀況決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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