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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所有物 的訴訟

  •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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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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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親獨自一人辛苦存錢一輩子終於買下了一間一二樓的老舊公寓,但當初受於長輩的壓力,所以房子另一半的所有權登記了父親的名字,多年後不成材的父親跟民間私人放款抵押了這個房子而且已經已經被過戶,從頭到尾都隱瞞家人,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才發現。且鄉下爺爺留下來的百坪以上土地也已經被同一組人馬抵押過戶了,當中私下推測父親一定受到許多詐騙與威脅,但無奈他都不願意坦白讓大家協助調查,好像怕被我們知道什麼事情,都對這些放款人馬百依百順。 鄉下的土地已經被 100% 過戶我們已無能為力,但最麻煩的是媽媽這邊,母親現在每天以淚洗面,這幾天收到對方寄來的訴狀 (圖在:http://goo.gl/zZ3ZMY ) 看起來好像是以難以分割為由,要求拍賣出售共同持有物。但以我們的立場那是媽媽辛苦一輩子的房子實在不願意賣出,如果要用市價買回,我們也實在沒有那個能力拿出幾百萬去買。就算賣掉分到的錢,也買不起房子,對我們實在無助。 我們想請問的是: 怎麼樣才可以不出售呢?對方擁有的一半所有權,應該一樣可以出售給他人只要有人願意買一半?我們就是希望能保留房子,另一半對方要怎麼作我們都沒意見。 接下來要去法院開調解,我們需要作什麼?需要寫答辯狀嘛?需要律師陪同去嘛? 接下來的流程會是什麼?律師費的預算要抓多少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了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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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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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如果沒有取得對方之另一半權利,將來仍有被要求分割共有物及拍賣房屋之風險,

      不過你們對於對方的另一半權利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建議還是盡量想辦法向對方購得。

    2.到法院開調解,尚無須寫答辯狀,是否需律師陪同則請考量經濟能力。

    3.法院調解不成立後,就會進入法官審理程序,律師預算應視您欲委任律師工作內容而定,

       有分代撰書狀及委任辦理一個審級之收費,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