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2-12 19:3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因父親有信用瑕疵 所以往生之後我辦理限定繼承
當初有繼承一輛車子 父親去世後已把車子停牌了
請問已經2年了 車子可以報廢嗎?還是應該要怎麼做呢?
我去調財產清冊時發現有多筆父親的財產 但這些土地不是都當初寫給法院辦理限定繼承 怎麼還在我名下?
這樣我可以對這些土地做買賣嗎?
您好!
父親的遺產會歸繼承人公同共有,因為您並沒有拋棄繼承,遺產當然會歸在您名下,但限定繼承的意思是應以遺產來清償繼承債務,如果還沒有清償繼承債務,擅自出賣遺產應小心,以免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