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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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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3 13:58 
  • 文章人氣:288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太太為外國籍,故為涉外事件,然依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之規定,若以我國離婚之形式要件亦可,故您與太太可簽好兩願離婚協議書並由兩個證人簽名後,向戶政機關登記即可。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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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3 14:02 
  • 文章人氣:269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重點不在你太太的國籍變更,相對我國人而言,你太太都是外國人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你的情形離婚可適用我國法,所以寫好離婚協議書,並請證人二位於協議書上簽名,再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即可。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