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被自小客車持電擊棒恐嚇
- Siao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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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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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請問有關恐嚇罪的相關事宜
情況為,行駛間機車向內側車道移動,後方自小客車按喇叭,機車騎士回頭查看,但並無辱罵,也無挑釁動作,剛好紅燈於是機車停至機車停車格,於是後方自小客車的駕駛人,下車理論,並手持電擊棒,表示機車騎士有辱罵他,機車騎士秉持己見,告知並無辱罵,但自小客的駕駛人,情緒激動且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還說再講信不信我電你!隨後辱罵機車騎士幹你娘後,返回車上!
ps.機車騎士無行車紀錄器,當下無錄音錄影,是否無法告自小客駕駛人公然侮辱?
但路口監視器有明顯拍到,自小客駕駛人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目前機車騎士已以這點對自小客駕駛人提告恐嚇!
想問
2.這樣情節的恐嚇罪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金額是由法官裁定嗎?
3.這樣的情況,恐嚇罪成立機率高嗎?!
4.若是成立,對方是否只會被罰300塊?(罰款金額是上網查詢看到的,但並不是非常了解,再煩請律師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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