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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 會面交往 損害名譽

  • 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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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5 14:53 最後編輯日期:103-09-2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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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你好:

          我是一個離婚ㄉ女人 2個小孩在前夫那  每次回去看小孩 小孩叫我破盤子 我ㄉ小孩  一個男生小二  一個女生幼稚園大班  小孩也曾說那是爸爸說ㄉ小孩是由前夫與他媽媽一起帶 

    我有些都有錄音 請問我能對前夫提出損害名譽與精神損失嗎 

    我明天還要與前夫開調解庭  是針對與小孩會面交往ㄉ方式 我能在開調解時一起提出告訴嗎 拜託請盡快回答  萬分感謝與感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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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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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事案件與財產訴訟(您提告先生精神損害部分)原則上無法合併。

    又若孩子如此說,代表是先生教孩子們的,如此會對孩子有不好之影響,建議您蒐集證據向法院要求改定監護或退一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方案。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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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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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如同房大律師所述,另補充如下:

    1.如將來要對前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則除原有之錄音資料外;尚可以傳喚小孩當證人,指

       證他所說的話都是爸爸教他的,藉此證明爸爸故意以小孩為工具並教導不雅字眼,達到侵害您

       名譽之目的。

    2.建議必須儘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因小孩的記憶力不如大人,時間一久可能就忘了當初是

       爸爸教他的。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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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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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小孩之言論錄音,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關於對方阻撓探視或向小孩汙衊您之行為,為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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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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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謝各大律師熱情都回覆,讓我如獲至寶,萬分感恩在心中。我現心頭一頭亂,先請教各大律師,明天的調解庭,一定要去嗎。如沒去,那之後的程序會怎發展。明天是這次調解的第二次。請各大熱心的律師,因現以亂了腳步,看到拜託先回覆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