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家事 會面交往 損害名譽

家事 會面交往 損害名譽

  • 廖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5 14:53 最後編輯日期:103-09-25 23:12
  • 文章人氣:488
  • 個人積分:8
  • 各位律師你好:

          我是一個離婚ㄉ女人 2個小孩在前夫那  每次回去看小孩 小孩叫我破盤子 我ㄉ小孩  一個男生小二  一個女生幼稚園大班  小孩也曾說那是爸爸說ㄉ小孩是由前夫與他媽媽一起帶 

    我有些都有錄音 請問我能對前夫提出損害名譽與精神損失嗎 

    我明天還要與前夫開調解庭  是針對與小孩會面交往ㄉ方式 我能在開調解時一起提出告訴嗎 拜託請盡快回答  萬分感謝與感恩

  • 何明諺 (何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5 16:11 
  • 文章人氣:261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如同房大律師所述,另補充如下:

    1.如將來要對前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則除原有之錄音資料外;尚可以傳喚小孩當證人,指

       證他所說的話都是爸爸教他的,藉此證明爸爸故意以小孩為工具並教導不雅字眼,達到侵害您

       名譽之目的。

    2.建議必須儘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因小孩的記憶力不如大人,時間一久可能就忘了當初是

       爸爸教他的。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廖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5 23:12 
  • 文章人氣:257
  • 個人積分:8
  •         感謝各大律師熱情都回覆,讓我如獲至寶,萬分感恩在心中。我現心頭一頭亂,先請教各大律師,明天的調解庭,一定要去嗎。如沒去,那之後的程序會怎發展。明天是這次調解的第二次。請各大熱心的律師,因現以亂了腳步,看到拜託先回覆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