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詐騙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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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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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建議先主動向警方報案,說明相關案情,並盡量提出證據,包括向你取走存摺和提款卡的時間、地點。對方要你提供存摺和地點應是要您提供帳戶,作為借款之條件,應是以您的帳戶作為人頭戶,作為犯罪集團的工作。
2. 實務上對於提供人頭帳戶者的刑責採取較為嚴格的認定,只要法院認定有提供帳戶的行為,都很容易被認定構成「幫助犯」的刑責。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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