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耕地因遲未過戶耕作80於年又轉售他人
- 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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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8-0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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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早期原住民耕作土地之地權是以口頭上來訂定並無白紙黑字佐證。民國70年前甲老先生於乙老先生之農地拓墾(以工換地),雙方以達成協議但乙方於口頭協調土地範圍後並未將土地過戶於甲方,爾後土地耕作實以甲老先生兒子繼承並耕作,但乙方遲未將土地過戶於甲方,且甲方與其子弟耕作時期已長達80餘年之久
乙方兒子日前將該筆土地轉賣他人,卻未經由甲乙雙方協調就擅自轉賣於丙,請問;
1、乙方轉售土地的交易是否合法?
2、甲方耕作期程已超過50年且乙方並未收回該筆土地,試問乙方轉售之途徑是 否觸及土地法規?
3、土地法規是否訂定條文,耕作年限大於??年且對方並未收回土地亦表示該土地所 有權已轉繼對方? - 謝謝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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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8-0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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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為登記名義人,其出售土地當然合法。至於甲方及其繼承人在土地上耕作70年,可以試著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但在取得地上權登記前,仍不得對抗乙方或買受人之所有權。另有關以工換地部分,雖是口頭契約,然依判斷應已超過15年之時效,欲以此口頭契約要求乙方過戶恐有困難,何況,乙方亦已將土地出售,根本無從再過戶。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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