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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先生您好

  • j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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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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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我現實朋友未經我的同意把MSN通訊軟體的圖片改成我的照片,

    所以很多人都看得到

    並且在留言的地方 發表暗諷我非事實的言語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出毀謗 和 侵犯我的銷像權的告訴嗎

    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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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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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加重誹謗罪,實際情形仍然必須依據所張貼之內容而定。 2、盜用照片的部分可能違反著作權,必須看對方如何取得該照片而定。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否則可以考慮提告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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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4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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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