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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哪一種犯罪

  • 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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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5 17:42 
  • 文章人氣: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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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牛奶,最近有很多怪怪的簡訊傳給我,問我多少錢,怎麼算,原來是跟我吵架的同事,好像把我的照片給手機po上網說我是援交妹,才會有那麼多變態簡訊傳過來,還問我跟草莓牛奶一樣嗎,很變態,我可以告那些變態跟我同事嗎?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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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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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建議您可於蒐集相關證據得證明是同事散布您的個人資料

       向其提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告訴(應於知悉其犯罪之六個月內提告)

       並可於檢察官將該同事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2.對於其他傳簡訊之人可告知並非從事援交之女生,請其等不要再傳

       如其等知悉後仍繼續騷擾,則可向地方縣市政府對其等個別提出性騷擾之申訴

      (不過應有對方之姓名及住所資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