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約簽訂能否於7日內毀約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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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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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自行前往櫃檯,則不算是訪問買賣。
2、倘若課程已經實施,則必須扣除已經接受的服務、已經開封的商品、及手續費(手續必須依據約定,最高不超過價金扣除已接受之服務及商品之20%,未約定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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