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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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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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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跟一位已婚的女同事在外有擁抱及接吻的事實 而該同事的先生也拍到上述狀況的照片 請問這樣的證據對方是否能夠提告通姦罪?  麻煩您解惑 謝謝您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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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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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依目前法院實務見解

    您所敘述之證據應該還不至於足以認定有通姦犯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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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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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就您所述情形,在刑事相姦罪部分似乎證據尚有不足,惟對方的配偶仍可依該資料以您侵害其身為配偶之身分法益而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精神賠償),就此來講損害賠償成立的機會可能不小。

    ?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