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放棄繼承與繼承人

放棄繼承與繼承人

  • 小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1 21:40 
  • 文章人氣:953
  • 個人積分:24
  • 日前家父因病往生,生前名下有遺留一間房屋及幾十萬銀行存款,父親生前有說過錢要留給母親,房子要留給我(我是長子只有一個弟弟),母親與弟弟都知道也都同意父親的決定。請問:1.存款與房子總價值多少以下才不用繳遺產稅?2.母親與弟弟是否要作放棄繼承的動作?要怎樣作才算放棄繼承?我繼承房屋是否要作繼承的動作?要如何辦理?謝謝,煩請指導。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1 23:24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遺產免稅額及拋棄繼承部分已如前面律師所述。

    2.您需要先去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後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或免稅證明,

      再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2-04 19:3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1.   遺產稅有一定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可提出財產清冊,請律師幫您實際計算稅額。
    2.   若要拋棄繼承,應於三個月內向法院以書面方式辦理。
    3.   繼承不動產應於六個月內辦妥登記,否則會處以罰鍰。
    4.   如果沒有寫成遺囑,父親生前說的話其實並沒有遺囑的效力,對繼承人沒有拘束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