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媽媽將五張未寫金額及受票人的空白支票借給朋友讓他去跟第三方借錢,但現在他朋友跑路了,但我媽媽怕第三方會真的去兌現支票所以故意在她的支票上蓋錯的章,請問這樣第三方可以因為支票蓋錯章而跳票為理由告我媽媽嗎?我媽媽一定要承受他朋友的債務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母親故意以非開戶之印章用印簽立支票,並交付他人使用,可能涉嫌詐欺罪。
2、就您所述,當初確實授權他人使用票據,就票款的部份因為印鑑問題跳票,仍然不影響我方應負擔的票款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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