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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毀謗&泄露個資刑責

  • yayaya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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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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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實經過:
    本人不久前在網路上因為泄露A的個人資料(姓名 電話 照片等)在網路
    並且加之毀謗侮辱的不實言語,對方告我加重毀謗跟泄露個資兩樣
    前幾天開完偵查庭,我當場一概認罪。
    不過對方沒有跟我和解,而檢察官跟我說若是沒有和解
    他在考慮罰我四萬塊繳交給國庫 然後案子會往上給法官判,這個程序他說最慢會在半年內走完

    想請問專業的律師:
    若是沒有和解成功,這個情況(加重毀謗&泄露個資)
    法官有可能會考慮到我是初犯跟學生身份判輕一點嗎?
    (在事發到今天開庭 我有不斷地努力尋求和解,可以調出懺悔書、還有通聯記錄 學校老師跟同學可以出庭幫我作證。而對方也曾經表達過願意和解 無奈當庭時她卻拒絕和解。)
    若是這段期間和解成功 但是是在法院宣判後
    那這樣和解部分還有效力嗎? 謝謝版友解惑。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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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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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和解,法官還是會審酌犯行輕重、犯後態度等作量刑基礎。嘗試和解及學生身分的部分,應該檢附資料給法院。

    2、您所涉犯的罪刑都是告訴乃論,倘若審理終結前和解,可以撤案,倘若刑事庭宣判後才和解,就無法撤案了。實益就是毋需另外再打民事官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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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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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所涉犯皆為告訴乃論罪,建議還是盡量跟對方和解,否則起訴後,縱使未和解,法院還是會斟酌您是否有悔意是否認罪等犯後態度,不會判太重,但是還是會有前科,而且對方還是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也要花錢解決,若可以和解雖然還是要花錢,但是至少沒有前科,您可以考慮。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