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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債務人出境

  • 鄭瑞崙 (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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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1 11:54 
  • 文章人氣:184
  • 個人積分:142
  • 律師評價:73 │ 律師證號: 89台檢證字第4978號
  • 您好

    您可以拿確定之本票裁定證明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聲請認可

    但有期限限制須在兩年內為之

    本所有相當豐富之處理兩岸法律事務之經驗

    鄭瑞崙律師亦有大陸律師執業資格

    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前來

    電話073346331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7樓之5

    謝謝 

     

  • Eil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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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1 11:57 
  • 文章人氣: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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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拿確定之本票裁定證明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聲請認可

    ... (恕刪)

    先感謝 鄭律師您的回覆!!

    向大陸法院聲請的是意思是限制他進大陸嗎?因為對方是台灣人,想確定是不是能限制他無法離開台灣,必須遣返~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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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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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Eileen您好,

    一般是欠稅才會限制出境。欠民間債務,按強制執行法第22條是可以限制出境,但實務上少用。您可能也需要提供一筆擔保金才行。

     

    ------------

    強制執行法第22條:債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聲請或依職權命其提供擔保或限期履行:一、有事實足認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債務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而有事實足認顯有逃匿之虞或其他必要事由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聲請或依職權,限制債務人住居於一定之地域。但債務人已提供相當擔保、限制住居原因消滅或執行完結者,應解除其限制。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Eil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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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1 14:41 
  • 文章人氣:180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Eileen您好,

    一般是欠稅才會限制出境。欠民間債務,按強制執行法第22條是 ... (恕刪)

    謝謝戴律師您的回覆!!

    試問如果現在債務人人在大陸消失,我們找不到他,我們在台灣或大陸該怎麼做?

    債務人當時是在澳門賭錢向我們借款,上法院時除了在澳門所開立的借據本票外,如果我們提供相關人證是否有幫助?

    非常感謝!!